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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阳县编办多措并举落实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
日期:2017-12-29   浏览量:

 

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,推动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,是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,提高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服务水平的重要一环。济阳县编办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制度,促使事业单位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。

一是严格登记管理程序,提高服务水平。突出登记信息核实,在登记过程中对事业单位名称、负责人、批准机构、批准文号、单位住所、资金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进行核实,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真实有效。主动提供服务,指导事业单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、注销登记等业务。

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制度,强化信用监督。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制度,明确包括事业单位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情况、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情况、重大事项等内容在内的需公示信息及时在济阳县机构编制网、济南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进行公示,确保公开信息合法、真实、及时、准确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
三是厘清单位职责任务,规范单位运行。创新事业单位监督管理,扎实推动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,首次将县教育体育局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部门所属的66家事业法人单位纳入试点范围,严格依据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单位“三定”等各类规范性文件编制业务事项清单。事业单位监管将以清单中业务事项为基础,事业单位“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”,将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列入《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》。

四是注重信息异常收集,做到监管结合。将日常评价与集中评价相结合, 注重日常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的汇总。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、日常登记管理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、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等工作,针对未在法定时间内报送事业单位年度报告、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、业务活动开展不到位等情形,做好异常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。

五是建立异常信息管理台账,实行动态管理。落实《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办法(试行)》, 将存在异常情形的事业单位法人列入异常名录,责令事业单位限期整改,台账实行动态管理,将已整改到位的单位及时调整出台账,新增的异常单位及时添加并进行公示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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